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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生育保险报销标准:生育保险可以报销多少

2018-09-02 12:47     来源:社保网     

  山东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300元;

  2、顺产或怀孕满4个月以上引、流产的1600元;

  3、阴式手术产的2000元;

  4、剖宫产的3800元。

  山东生育津贴报销标准

  1、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2、难产的增加15天;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4、晚育的增加60天;

  5、女职工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

  6、妊娠2个月以上不满3个月流产的,产假为20天;

  7、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30天;

  8、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产假为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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