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社保 > 正文

生育保险报销需要哪些材料 哪些费用生育保险不报销

2018-08-31 13:39     来源:社保网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报销该准备的材料分为以下两种:分娩和计划生育。

  (一)分娩

  1、《结婚证》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2、《生育服务证原件》(外地户口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最好提供北京的生育服务证,如果不能提供,则需要提供外地正规的生育服务证)一份、复印件两份;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4、《医疗蓝本》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5、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6、所有医院的单据原件;

  7、《生育报销审批表》两份,加盖公章;

  8、《生表一》两份,男方女方单位均加盖公章;

  9、《生表二》两份,加盖公章;10、《生育报销汇总表》一份,加盖公章。

  (二)计划生育

  1、《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两份;

  2、《医疗蓝本》原件、复印件两份;

  3、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人工流产的需注明孕几周)原件、复印件两份;4、所有医院的单据原件;

  5、《生育报销审批表》两份,加盖公章;

  6、《生表一》两份,加盖公章;

  7、《生表二》两份,加盖公章。

  社会生育保险是国家针对女性生育行为、生育特点,通过国家强制手段征集生育基金,为怀孕和分娩的职业妇女及时提供经济帮助,保障参保母子的基本生活和健康,确保社会人口再生产和妇女、儿童权益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有:

  1、不符合国家或者本市计划生育规定的;

  2、不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就医规定的;

  3、不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规定的;

  4、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

  5、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

  6、治疗生育合并症的费用;

  7、按照国家或者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