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社保缴纳基数计算方法。下面由小编为您介绍。
小编从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16年7月1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我市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将实施新的缴费基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提高了1354元,缴费工资下限不变,这是我市近年来首次没有提高缴费下限标准。
今年7月1日起至明年6月30日期间,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工资上限从去年的15446元上调到16800元,上调1354元;月缴费工资下限仍然执行2550元。
我市的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五项保险的社保基数都参考的同一个基数,即养老保险基数,下限标准不变,意味着一些低收入者的月社保缴费负担也不会变。
一般情况下,参保人员(不含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按照实际工资收入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工资,按相关比例每月缴纳各项保险的参保费用。但是,工资收入超过基准数300%和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则要按照人社部门每年公布的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作为缴费基数。
社保缴纳基数计算方法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