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费基数申报流程:社保缴费基数申报要注意些什么?下面由小编为您介绍。
社保缴费基数基数申报对象
xxx市辖区范围内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县市区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在县(市)区人社部门进行申报)。
社保缴费基数申报流程
1、登录网上申报系统,进入《缴费申报管理》模块中的《缴费工资申报》栏目
2、点击“查询”按键,调出本单位名单,在“缴费工资”项目中录入本单位人员工资,核对后点击“保存”按键。
3、12月26日后进入《提交信息管理》模块,找到《待提交信息》栏目,进入中找到《缴费工资申报》项目,点击进入,进行核对后,如发生错误可以选择“删除”键后,回到《缴费申报管理》模块中重新录入。如没有错误可点“提交”键,把此笔业务提交给社保。
4、在提交业务后,进入《单位查询及打印》模块,找到《缴费申报打印》栏目,进入后勾选《缴费工资申报名册》,并选择“打印”。打印2份后,加盖单位公章。
5、携带打印好的2份《缴费工资申报名册》及本单位12月份工资单复印件(要求具备本人签字及单位公章,社保留存)及本单位公章,于提交业务次日来社保营业大厅进行基数核定确认。
6、来营业大厅确认后次日,各单位可以在网上申报系统中《单位查询及打印》模块中,选择第一项《缴费名册》,进入后即可打印出本单位年申报的《缴费基数名册》,依此名册,各单位自行组织员工进行签字留存即可(也可以在《缴费工资申报名册》上签字留存),此表不再上交社保,而是留做缴费基数核查时使用
基数申报注意事项
1、有12月退休或在职减少的单位,可于28日来柜台办理完退休或减少手续后,再按不同方式申报年基数。如时间允许也可以申报基数后再减员,不要在网申过程中或U盘申报过程中办理减少,会导致数据不一致。
2、单位提供的12月份工资单复印件,要求必须有职工签字以及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