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登记证怎么办理 办理社保登记证的流程有哪些
1、办理所需材料:
(1)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社会团体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国家机关持单位行政介绍信复印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布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4)填报《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
广州新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
部门名称
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事项名称
新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
服务对象
单位
办理依据
1、《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
2、《关于我省各级社会保险费统一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1999]71号)
办理条件
新参保单位在领取《营业执照》或获准成立后30天内,必须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及申报缴费
办理程序
先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登记,并在次日起30天内到地税登记地对应的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录入地税部门没有采集的数据(例如待遇发放所需银行信息、经办人等),
所需材料
1.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2.《开户许可证》或经银行盖章确认的本单位开户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备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业务中,除有特别说明外,所有单位提供的原件材料仅供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扫描存档使用。
联系方式
12345
手工办理方式
受理部门
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011年5月该项业务已下沉给区,市社保中心不直接受理此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