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到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不足15年怎么办?下面由小编为您介绍。
达到退休年龄是一方面,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也是必须满足的条件。这就会出现一种常见的情况--很多人由于年龄大、参保晚、中途失业、中断缴费等等原因,缴费时间非常短,还有的是断断续续的,等到自己临近退休时才发现,自己的缴费时间加起来还不足15年,无法享受养老金待遇!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第十六条中有明确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0年的,
可以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两地同时缴纳社保可行吗?
有很多人在两地同时缴纳两份社保,老了是只可以领取一份养老金的,如果没有特别情况建议各位只缴纳一分社保就好。
存续:首先,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文件规定,参保人在两地以上同时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地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清理。
先转后清:例如小白2013年-2017年在天津缴纳了社保,2015年-2019年在北京缴纳的社保,可以天津的社保转移到北京,但中间2015年-2017年重合的部分会进行清理。
同时存续:其次参保人流动就业,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时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还要注意以下情况:
按照我国社保相关规定:男性参保人满50周岁,女性参保人满40周岁,不用立即办转移,等到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再将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转到待遇领取地。
另外,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现行退休年龄是为,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
如果男性参保人不满50周岁,女性参保人不满40周岁,到外地就业参保的,可将原工作地的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转移到新的就业地。
简单来说,两地缴纳社保同月份部分无法合并,会退还一个城市的个人部分,企业交的那部分会归当地社保统筹基金里保障当地养老金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