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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18年养老金平均提至4000元/月

2018-06-29 10:52     来源:新京报      作者:吴为

新京报快讯 (记者吴为) 今天(6月29日)上午,北京市集中调整2018年六项社保待遇标准。其中,从2018年1月1日起,为北京市2017年底前退休、退职、退养的企业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将提高到每月近4000元。此次调整从今年1月开始补发,7月15日可发放到企业退休人员手中。

普涨50元后多缴多得 适当向高龄退休人员倾斜

按照人社部对全国的要求,今年养老金明确上调幅度为5%。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基本一致;挂钩调整体现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北京市此次调整遵循上述办法,首先定额调整每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每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为贯彻多缴多得的原则,2018年继续实行与缴费年限挂钩普遍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办法,其中,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同时,将退休人员2016年年底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由高到低划分三档,5270元(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3770元(含)~5270元之间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3770元以下每人每月增加60元。此次调整实施由少到多的绝对额标准逐渐加大倾斜力度,保障了待遇水平偏低的人员能够适当多增加基本养老金。为了兼顾公平,针对少数退休人员按绝对额调整养老金后低于下一档的,还将进行差额补足。

今年北京市继续向退休时间早、年龄偏大的退休人员倾斜。对在2017年底之前已经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在按照上述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进行调整后,再次享受到40元至70元四个档次的倾斜政策。即:65至6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70至74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75至79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8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

月最低工资增到2120元 失业保险每档上调244元

今日上午,北京市人社局宣布,包括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与企业最低工资标准,都进行了调整。

自2018年1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95元。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6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10元;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由每人每月525元提高到625元。此次调整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在7月底之前发放到位。

今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目前的每月2000元调整为2120元,增加120元。本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自2018年9月1日起执行。

为提高失业人员收入水平,保障其基本生活,今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档上调244元,自2018年9月1日起执行。

(新京报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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