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转让收入企业所得税如何征缴?
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只有被投资企业清算或投资企业撤资、减资情形下,投资收益才能区分股息所得和投资资产转让所得两部分,其他情况不作区分。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只能扣除取得该项股权所发生的成本,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可能分配的金额,即3000万元应作为股权转让所得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分配的金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被清算企业的股东分得的剩余资产的金额,其中相当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按该股东所占股份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剩余资产减除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低于股东投资成本的部分,应确认为股东的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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