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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连续生产和直接销售的消费税怎么算?

2023-09-28 06:24     来源:中国会计网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连续生产和直接销售的消费税怎么算?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连续生产和直接销售的消费税怎么算?

应纳消费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若委托加工存货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消费税可以抵扣: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若委托加工存货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消费税计入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连续生产和直接销售的消费税怎么算】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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