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税收实务 > 正文

自建房产用于销售如何纳税?

2023-09-21 06:16     来源:中国会计网     

自建房产用于销售如何纳税?
 

自建房产用于销售如何纳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5月1日后自建的不动产,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自建房产用于销售如何纳税】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