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业务招待费怎么税前扣除?
问题:我企业开发项目未完成,所得税目前按预收账款预缴,年报时当年的业务招待费如何处理?是否能在所得税决算时一次扣除?
答复:依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中,你单位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应按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不含预售收入)和规定的比例,计算扣除限额,当年税前限额内据实扣除,不得结转至以后年度项目决算时一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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