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税收实务 > 正文

个人取得借款利息收入要交哪些税?

2023-07-05 19:15     来源:中国会计网     

个人取得借款利息收入要交哪些税?
 

个人取得借款利息收入要交哪些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

(一)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第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一条第(五)项规定,1.贷款服务。

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

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根据上述规定,营改增后,境外公司借款给境内公司,属于贷款服务,购买方在境内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境外公司应缴纳增值税,税款由境内购买方代扣代缴。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个人取得借款利息收入要交哪些税】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