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税收实务 > 正文

补办税务登记证正本需要什么材料呢?

2023-06-08 06:41     来源:中国会计网     

补办税务登记证正本需要什么材料呢?
 

补办税务登记证正本需要什么材料呢?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第七章第三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并将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税务登记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名称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同时,根据《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纳税人报送涉税文书资料的通知》文件规定:纳税人应提供资料:(一)《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二)刊登遗失声明的版面原件和复印件;(三)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杂志的报头或者刊头.因此,请您携带以上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补办税务登记证正本需要什么材料呢】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