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过户还有哪些需要交的税费?
一、评估费
交易房屋评估价*0.1%。
二、登记费
个人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三、营业税
(一)5月1日之前
1.未满2年的住宅,营业税5%;
2.2年以上(含2年)住房,免征营业税(此项营业税政策,不适用于北上广深)。
(二)5月1日营改增之后
非北上广深城市(营改增无影响):
1.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税;
2.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税。
北上广深城市:
1.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税;
2.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税;
3.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税。
三、个人所得税
1.交易总额的1%或两次交易差额的20%;
2.如果同时满足家庭唯一住宅、购买时间超过5年,免交个人所得税。
四、城建税及附加费
城建税(营业税/税的7%)、费附加(营业税/税的3%),只有在需要征收营业税/税等税种的前提下才会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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