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在企业所得税能否税前扣除?
税收实践中要区分、罚金、行政性罚款、经营性罚款。罚金,是指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
1、首先,罚金是一种财产刑,犯罪的多样化决定了刑罚的多样化。如生命刑、自由刑、财产刑等等。我国刑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罚金刑属附加刑的范畴。但罚金刑仍然具有国家强制性,适用对象特定性等刑罚的基本特征。单就罚金而言,同样属于给予犯罪的刑罚处罚。
2、罚金以强制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为内容,具有专一性。实质为国家剥夺犯罪分子对部分金钱的所有权。
3、罚金的适用主体只有作为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罚金作为刑罚的一种,其他任何机关都无权对他人或单位适用。
4、罚金只能对触犯刑律的自然人或法人单位适用。其刑罚性质,决定了罚金刑的适用范围,对于触犯刑律的从事一般违法行为的人,则只适用相应的非刑罚方法。
行政性罚款,是行政机关依据《行政处罚法》和其他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作出的行政处罚,具有较强的法定性和强制性,如工商登记部门、税务部门、公安部门对企业的罚款。经营性罚款,可税前扣除,主要是根据经济合同或行业惯例,对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的违约行为给予的惩罚,如违约金、银行罚息、诉讼费等。
综上,罚金是依据《刑法》由法院等司法机关做出的,行政性罚款是行政机关依据《行政处罚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做出的,经营性罚款是平等市场主体之间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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