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报废税务如何处理?
增值税:根据增值税条例,非正常损耗,不论是什么原因,对应转出相应的进项税额;
(1)、认为可不转出,因为存货毁损,与管理不善而造成的“被盗、霉烂变质”不同,税法也没有对这方面要转出进项税的规定,对此项存货损失,所以可以不作转出进项税的处理;
(2)、应转出。虽然没有明确的法规要求这种情况进项税要转出,但从增值税计税原理来讲,企业为生产或流通购进货物所负担的进项税额可从当期销项税中抵扣,但这种抵扣是有条件的,即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必须是用于应税生产或流通的购进货物所负担的进项税额。
既然存货已毁损而不能用于生产应税货物或进入流通,当然也就不能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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