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型出口企业“免、抵、退”税要如何申报审核?
纳税人应提供的资料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复印件;
(二)当期《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和《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附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当期单证齐全并且信息齐全明细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前期单证齐全并且信息齐全明细表》;
(三)当期退税部门确认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和《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
(四)《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
(五)装订成册的原始凭证:
1.中远期收汇证明;
2.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专用联);
3.《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及《代理出口协议》;
4.注明登记出口销售账时间、金额的出口销售发票;
6、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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