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今年1月签订了一份融资租赁房产合同,签订当月即开始营业,请问如何缴纳房产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的规定,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因此,该公司应于今年2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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