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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税收特点

2018-09-02 12:44     来源:中国会计网     

房产税税收特点如下所示: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注意房屋出典不同于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价也不同于租金。因此,不应将其确定为出租行为从租计征,而应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为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明确规定,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税率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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