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题内容: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如果一项融资租赁业务既包括借款合同、购销合同、租赁合同,请问此项业务如何缴纳印花税,是按一个合同缴税还是按多个合同缴税?
回复意见: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融资租赁合同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借款合同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国税地字[1988]30号)的规定,根据合同所载的租金总额按“合同”税目计税贴花。虽然此合同包括借款购销和租赁等行为,不应将其分开按多个合同计税。但如果一个合同里对多个不同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如既包含融资租赁业务,又有与融资租赁无关的购销业务,则应按两个合同计税贴花。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欢迎您再次提问。
国家税务总局
2011/01/04
2)为什么融资租赁合同不是按租赁合同计缴印花税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营理念的现代化,融资租赁业务越来越受到企业青睐。日前,有一位张小姐带着一份融资租赁合同来到我们纳税人服务中心,她很奇怪地向我们反映,为什么明明白白的一份租赁合同,印花税不是按租赁合同1‰的税率征收,而是按借款合同0.05‰的税率征收呢?
纳服中心工作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向张小姐分析: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经营的融资租赁业务,是一种以融物方式达到融资目的的业务,实际上是分期偿还的固定资金借款。因此,对融资租赁合同,应根据合同所载的租金总额以0.05‰的税率按"借款合同"计税贴花。而不同于一般"财产租赁合同"所定义的内容。
我们提醒:鉴于经济合同种类的繁多,广大纳税人遇到不能分清税目,不知如何选择税率时,可善用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因为印花税是采用正列举的办法,没有列举的合同是不征税的;另外,纳税人还可以向12366-2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