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税收实务 > 正文

运输代理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

2018-08-30 17:17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企业提供代理货物运输服务,与委托方签订了运输代理合同,是否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缴纳印花税?

  答: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一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因此,企业签订的运输代理合同不属于上述文件列举印花税的征税范围,不涉及缴纳印花税。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