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酒精是否征收消费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93号)规定:“……四、取消酒精消费税。取消酒精消费税后,“酒及酒精”品目相应改为“酒”,并继续按现行消费税政策执行。
五、本通知自2014年12月1日起执行。”
酒及酒精消费税征收范围包括白酒,黄酒,啤酒,其他酒,酒精五个子目。以下分别介绍每个子税目的详细消费税征收范围,以供参考。
(一)白酒消费税征收范围
包括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甜菜白酒。
1、粮食白酒粮食白酒是指以高粱,玉米,大米,糯米,大麦,小麦,小米,青稞等各种粮食为原料,经过糖化,发酵后,采用蒸馏方法酿制的白酒。
2、薯类白酒薯类白酒是指以白薯(红薯,地瓜),木薯,马铃薯(土豆),芋头,山药等各种干鲜薯类为原料,经过糖化,发酵后,采用蒸馏方法酿制的白酒。
3、甜菜酿制的白酒,比照薯类白酒征税。
(二)黄酒消费税征收范围
黄酒是指以糯米,粳米,籼米,大米,黄米,玉米,小麦,薯类等为原料,经加温,糖化,发酵,压榨酿制的酒。由于工艺,配料和含糖量的不同,黄酒分为干黄酒,半干黄酒,半甜黄酒,甜黄酒四类。
黄酒的征收范围包括各种原料酿制的黄酒和酒度超过12度(含12度)的土甜酒。
(三)啤酒消费税征收范围
啤酒是指以大麦或其他粮食为原料,加入啤酒花,经糖化,发酵,过滤酿制的含有二氧化碳的酒。啤酒按照杀菌方法的不同,可分为熟啤酒和生啤酒或鲜啤酒。
啤酒的征收范围包括各种包装和散装的啤酒。
无醇啤酒比照啤酒征税。
(四)其他酒消费税征收范围
其他酒是指除粮食白酒,黄酒,啤酒以外,酒度在1度以上的各种酒。其征收范围包括糠麸白酒,其他原料白酒,土甜酒,复制酒,果木酒,汽酒,药酒等等。
1、糠麸白酒是指用各种粮食的糠麸酿制的白酒。
用稗子酿制的白酒,比照糠麸酒征税。
2、其他原料白酒是指用醋糟,糖渣,糖漏水,甜菜渣,粉渣,薯皮等各种下脚料,葡萄,桑椹,橡子仁等各种果实,野生植物等代用品,以及甘蔗,糖等酿制的白酒。
3、土甜酒是指用糯米,大米,黄米等为原料,经加温,糖化,发酵(通过酒曲发酵),采用压榨酿制的酒度不超过12度的酒。
酒度超过12度的应按黄酒征税。
4、复制酒是指以白酒,黄酒,酒精为酒基,加入果汁,香料,色素,药材,补品,糖,调料等配制或泡制的酒,如各种配制酒,泡制酒,滋补酒等等。
5、果木酒是指以各种果品为主要原料,经发酵过滤酿制的酒。
6、汽酒是指以果汁,香精,色素,酸料,酒(或酒精),糖(或糖精)等调配,冲加二氧化碳制成的酒度在1度以上的酒。
7、药酒是指按照医药卫生部门的标准,以白酒,黄酒为酒基,加入各种药材泡制或配制的酒。
(五)酒精消费税征收范围
酒精又名乙醇,是指以含有淀粉或糖分的原料,经糖化和发酵后,用蒸馏方法生产的酒精度数在95度以上的无色透明液体;也可以石油裂解气中的乙烯为原料,用合成方法制成。
酒精的征收范围包括用蒸馏法和合成方法生产的各种工业酒精,医药酒精,食用酒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