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企业拥有叉车用于厂内搬运货物,请问叉车是否应纳车船税?如何缴纳?
答复:根据《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车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大地税公告[2011]19号)第二条,车船税征税对象为依法应当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和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但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第七条,依法应当购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的车辆,纳税人在会计年度内,在购买交强险的同时一次性申报缴纳车船税。不购买交强险的应税车辆,纳税人在会计年度内,自行向车船税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
叉车属于专用作业车,年基准适用税额按整备质量为每吨96元。
所以,您企业的叉车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缴纳车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