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继承了一套房产,需要缴纳契税吗?有没有税收优惠政策?
答:契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契税的征税范围不包括继承。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规定,对于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而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因此,如果你属于法定继承人,则不用缴纳契税;如果是非法定继承人,则属于赠与行为,应缴纳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