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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分立后承受原公司的房屋权属是否缴纳契税

2018-08-27 10:32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企业分立后承受原公司的房屋权属是否要缴纳契税?    答: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7号)的规定,四、公司分立。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公司投资主体相同的公司,对分立后公司承受原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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