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本条例规定的车辆(以下简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条规定,本条例第一条所称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本条例第一条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部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综上,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部队、其他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