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税收实务 > 正文

车辆购置税缴纳后,是否当场发放完税凭证

2018-08-24 16:25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车辆购置税缴纳后,是否当场发放完税凭证?

  答:根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33 号)第二十二条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在税款足额入库后发放完税证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号)第二十规定,办法第二十二条所称主管税务机关在税款足额入库后发放完税证明,具体情形如下:纳税人到银行办理车辆购置税税款缴纳(转账或者现金)由银行将税款缴入国库的,主管税务机关依据国库传回的《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联次发放完税证明;纳税人通过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等电子方式缴纳税款的,税款划缴成功后,主管税务机关即可发放完税证明;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以现金方式缴纳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收取税款后即可发放完税证明。

  纳税人通过现金、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等电子方式缴纳税款的,可当场发放完税凭证;到银行办理车辆购置税税款缴纳,税务机关则需收到入库销号信息后方可发放完税凭证,银行办理到收到入库销号信息需2-3个工作日,不能当场发放完税证明。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