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已经办理免车购税的车辆,哪种情形应重新申报?
答:依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3号)。免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其免税条件消失的,纳税人应在免税条件消失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纳税。免税车辆发生转让,但仍属于免税范围的,受让方应当自购买或取得车辆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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