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购买了二手车辆时发现没有车辆完税证明,如何补办?
答:根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3号)第二十四条规定,购买二手车时,购买者应当向原车主索要完税证明。
第二十五条规定,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车主在补办完税证明时,填写《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补办表》(以下简称补办表),分别按照以下情形予以补办:
(一)车辆登记注册前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据纳税人提供的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联次或者主管税务机关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留存联次或者其电子信息、车辆合格证明补办;
(二)车辆登记注册后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据车主提供的《机动车行驶证》或者《机动车登记证书》,核发完税证明正本(副本留存)。
因此,购买二手车辆时补办完税证明的,如果该车车辆购置税是在大连缴纳的,可以到原缴税服务厅查询缴税记录并补办完税证明;如果该车车辆购置税不是在大连办理缴纳的,需要到缴税地补办完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