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某单位占用林地,并按规定缴纳了耕地占用税,该单位应于何时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答: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83号)第九条规定,新征用的土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另根据《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11号)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因此,该单位占用了土地并按规定缴纳了耕地占用税,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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