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如下所示:
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 = 增值额 × 适用税率
如果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以上,在计算增值额时,需要分别用各级增值额乘以适用税率,得出各级税额,然后再将各级税额相加,得出总税额。在实际征收中,为了方便计算,可按增值额乘以适用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速算扣除系数的简便方法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