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单位转让房屋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是多少? 答:根据重庆市地方税务局2014年第3号公告《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从2014年4月1日期,单位纳税人转让房产土地增值税实行核定征收的:普通住宅为5%;非普通住宅及车库为6%;非住宅(车库除外)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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