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税收实务 > 正文

房地产企业取得推迟支付房款违约金是否缴纳土地增值税?

2018-08-21 11:31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我公司最近取得某房主推迟支付房款的违约金,这部分违约金是否需要并入收入缴纳土地增值税?

  答:根据《关于土地增值税有关业务问题的公告》(苏地税规〔2012〕1号)的规定,纳税人因转让房地产收取的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分期付款(延期付款)利息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经济收益,应当确认为房地产转让收入。
  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违约金收入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