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税收实务 > 正文

公司分立的土地增值税是否有优惠政策?

2018-08-20 17:04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公司分立的土地增值税是否有优惠政策?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5号)第三条规定,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企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企业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原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分立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以及第五条规定,上述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不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因此,除了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外的公司分立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