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会计实务 > 正文

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后,怎么开具红字发票?

2024-09-27 11:49     来源:中国会计网     

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后,怎么开具红字发票?

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后,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销售折让等情形,操作如下:
1、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由资源回收企业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2、需要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的,由资源回收企业填开《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
3、资源回收企业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或《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时,应当填写对应的蓝字发票信息,红字发票需与原蓝字发票一一对应。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4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