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付使用资产的交付使用资产的核算怎么做?
建设项目在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编制竣工决算,办妥竣工验收和资产交接手续,才能作为交付使用资产入帐.建设单位在办理竣工验收和资产交接手续工作以前,必须根据"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其他投资"和"待摊投资"等科目的明细记录,计算交付使用资产的实际成本,编制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等竣工决算附件,经交接双方签证后,其中一份由使用单位作为资产入帐依据,另一份由建设单位作为"交付使用资产"科目的记帐依据.
"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是建设单位办理竣工决算的主要文件,是生产使用单位确定资产价值,登记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总帐和明细帐的主要依据.建设单位要在清点各项资产数量.落实各项资产实际成本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投资科目的明细记录,认真编制.
为了简化明细核算手续,可以将"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装订成"交付使用资产清册",作为"交付使用资产"科目的明细记录.
为了核算交付使用资产的实际成本,反映当年各种资产的交付情况,建设单位应设置"交付使用资产"科目.
"交付使用资产"科目,应按交付"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类别和名称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用预收下年度预算拨款完成的交付使用资产,应单独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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