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社保减免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1)收到已征收2020年2月份社会保险费的退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医疗等保险(单位承担部分)
贷: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医疗等(单位承担部分)
(2)对于没有上交的社会保险费,减免征收,其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包括个人承担社保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医疗等保险(单位承担部分按减半之后的金额入账,免征不涉及该科目)
借:其他应付款--养老、医疗等(个人承担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医疗等(单位承担部分按减半之后的金额入账/免征不涉及该科目)
贷:银行存款
(3)已经缴纳的,账务处理如下:
a.用于抵减以后期间的,无需账务处理,用"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失业、工伤"自然抵减即可.
b.当地部门确定退还的,会计分录如下所示: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失业、工伤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疫情期间社保减免的会计分录怎么做?】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