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会计实务 > 正文

疫情期间社保减免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2023-12-23 10:56     来源:中国会计网     

疫情期间社保减免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疫情期间社保减免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1)收到已征收2020年2月份社会保险费的退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医疗等保险(单位承担部分)

贷: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医疗等(单位承担部分)

(2)对于没有上交的社会保险费,减免征收,其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包括个人承担社保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医疗等保险(单位承担部分按减半之后的金额入账,免征不涉及该科目)

借:其他应付款--养老、医疗等(个人承担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医疗等(单位承担部分按减半之后的金额入账/免征不涉及该科目)

贷:银行存款

(3)已经缴纳的,账务处理如下:

a.用于抵减以后期间的,无需账务处理,用"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失业、工伤"自然抵减即可.

b.当地部门确定退还的,会计分录如下所示: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失业、工伤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疫情期间社保减免的会计分录怎么做?】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