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所得额调增调减有哪些项目?
调增项目调整的是税法要求计入收入,而会计不需要计入收入的部门或者是会计上准予扣除,而税法上不准扣除项目;
调减项目调整的是税法上可以扣除而会计上不允许扣除的项目;或是会计上应该计入收入,而税法上予以免税或不征税的收入.
纳税调增事项主要有:
1.超标的业务招待费,超过税法允许抵扣的工资金额;
2.行政性罚款;
3.除通过制定的福利机构进行的捐赠以外的其他捐赠,只有通过专门的福利机构进行捐赠的部分才允许扣除,其他的比如直接对外捐赠不允许扣除.
4.暂时性差异中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该调增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
纳税调减事项主要有:
1.免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
2.加计扣除的折旧费和加计扣除的残疾人工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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