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贷方怎么核算
一、本科目核算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企业(保险)按照原保险合同约定应向投保人收取的保费,可将本科目改为"1122应收保费"科目,并按照投保人进行明细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债务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发生应收账款,按应收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确认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保费收入"等科目.收回应收账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回代垫费用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以下债务重组涉及重组债权减值准备的,应当比照此规定进行处理.
(二)接受债务人用于清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应按该项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其他费用,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三)将债权转为投资,应按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其他费用,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四)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清偿的,应按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债权的公允价值,借记本科目,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企业预收的账款.
审计中,应收账款应该都可以列出明细和账龄,并可以函证.如果企业有很多的应收账款,账龄很长,这问题就比较严重了.
有确切证据证明应收账款收不回来了,可以列作损失税前扣除.
比如对方的注销证明,死亡证明.破产清偿证明,法院终结执行的裁定.
应收账款应当定期与对方对账并取得确认书面文件,才算是管理比较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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