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无偿借款给子公司,税务处理如何做?
(1)增值税
1. 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2. 无偿借贷行为发生在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3. 自2018年9月1日起,企业不需要再办理企业集团核准登记和申请《企业集团登记证》.母公司可以申请在企业名称中使用"集团"字样,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企业集团信息.
即集团母子公司之间的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
实际税负相同的境内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只要该交易没有直接或者间接导致国家总体税收收入的减少,原则上不作特别纳税调整.
即母子公司之间若税负相同,无偿借贷不需要视同销售缴纳企业所得税.
(3)会计处理
子公司收到母公司无偿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母公司
要注意区分子公司收到母公司无偿划转资金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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