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附加税,正税的对称,指随正税按照一定比例征收的税,以正税的存在和征收为前提和依据.如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是以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税额作为计税依据的.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
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分别规定为:市区7%,县城和镇5%,乡村1%.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1%.
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消费税)×3%、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消费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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