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测算扣除税金怎么做账?
营改增后,全部计取增值税,增值税=不含税价*11%=【含税价/(1+11%)】*11%,那在核算成本时不应该是税金=税前造价*11%吗?为什么我同事说税金=税前造价/(1-11%)*11%?核算成本时到底该怎么计算。
《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前已确认收入,此后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的账务处理。
企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前已确认收入,但因未产生营业税纳税义务而未计提营业税的,在达到增值税纳税义务时点时,企业应在确认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同时冲减当期收入;已经计提营业税且未缴纳的,在达到增值税纳税义务时点时,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并根据调整后的收入计算确定计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的金额,同时冲减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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