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的撤销是什么
要约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生效后,使要约的法律效力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因为要约撤销往往涉及受要约人的利益,所以法律对其设定了一定的限制.
要约的撤回与撤销有什么不同?
要约的撤回与撤销的区别有:
1、两者表现形式不同.
要约撤回发生在要约到达(或刚刚到达)受要约人之前.而要约撤销则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受要约人尚未发出承诺通知之前.
2、两者发生的时间不同.
要约撤回是在要约尚未生效(或刚刚生效)时发生的.要约撤销则是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
3、两者要求的条件不同.
要约撤销关于不可撤销的规定,特别是要求受要约人不仅得"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而且要求"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而要约撤回没有这样的规定,只要要约撤回的通知先于或同时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就可产生撤回的效力.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要约的撤回与撤销有什么不同?】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