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费会计分录
1、由用人单位承担费用的情况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由工伤保险承担费用的情况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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