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旧提取依据和方法有哪些?
第一,纳税人的固定资产,应当从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提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从停止使用的月份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第二,固定资产在计算折旧前,应当估计残值,从固定资产原价中减除,残值估计越多,对企业避税越有利,但残值必须控制在原值的5%以内;情况特殊的,企业可以报请主管税务机关批准更多的残值比例.
第三,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按照国税局的有关规定执行,年限越短,折旧额越大,成本相对较大,资金回收快,计税依据相对较小,对企业避税来说相对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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