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会计实务 > 正文

房产等价置换是否需要缴纳契税?

2023-12-12 10:06     来源:中国会计网     

房产等价置换是否需要缴纳契税?

房产等价置换是否需要缴纳契税?

A企业与B企业在意愿一致的情况下,采取等价方式置换房产,需要缴纳契税吗?

根据《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第四条规定,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

(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三)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

前款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另外根据《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7〕52号)第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税款.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

综上,房屋交换时,以房屋价格差额为缴纳契税依据,按照财法字〔1997〕52号文件相关规定,房屋交换价格相等的,可以免征契税.因此A企业与B企业等价置换房产时,不需要缴纳契税.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房产等价置换是否需要缴纳契税?】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