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聘人员差旅费如何做账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管理费用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董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研究费用、排污费等.企业(商品流通)管理费用不多的,可不设置本科目,本科目的核算内容可并入"销售费用"科目核算.
一般来说,采取两种处理方式:
1、和外聘人员签订合同,差旅费由其自己承担,公司只付其劳务费,对方提供劳务费发票;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劳务费? ?(视考察目的而定)
贷:银行存款
2、和外聘人员就工作内容签订详细劳务合同,注明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之间因何项目至何处发生的差旅费由公司承担.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差旅费? ?(视考察目的而定)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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