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可否单方免除竞业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9条规定,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竞业限制协议成立及生效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均可以单方免除劳动者的竞业限制义务,所不同的是,如果在竞业限制义务还未实际履行前,用人单位免除劳动者的竞业限制义务,用人单位无须额外支付三个月的补偿金,如果劳动者已经开始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此时用人单位通知免除则需额外支付三个月的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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