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事业建设费新政策是怎样的
文化事业建设费是国务院为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拓展文化事业资金投入渠道而对广告、娱乐行业开征的一种规费.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取得的销售额的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并分别由税务局在征收广告服务业的增值税、娱乐业的营业税时一并征收.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2021年12月31日文化事业建设费免征政策执行到期,不再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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