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停产后的固定资产折旧如何计提?
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角度来讲,《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第 (一)项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人使用 的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 规定,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 旧.因此停产企业的固定资产的折旧不能税前扣除.但在实际工作中, 企业停工分为正常停工和非正常停工.季节性停工、停产检修,通常认 为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必经程序,在停工期间机器设备计提的折旧 可以税前扣除.
如果设备仅是暂时停产,而不是永久的不用.那么设备折旧照样计提.
根据权责发生制,此期间的设备折旧并非生产而产生的,
因此,该期间的设备折旧应该计入管理费用.
分情况,如果是季节性停产或者其他非正常原因停产,折旧照提
如果是固定资产升级或者大修停产,折旧可以停止提取,恢复生产后按照新的账面价值重新计算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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